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挂号中心就所需电缆及桥架收购及装置项目询价收购,欢迎契合资历的供货商前来参加本次询价收购活动。
供货商须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第十七条的规则;
(1)供货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用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五级(含)以上等级,具有有用的安全出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用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历,且一起具有有用安全出产查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须无其他工程在建。
1、该项目公告时刻为:2020年5月25日9:00至2020年5月27日17:30。
2、如有意参加本项目,请于2020年5月28日10:00,将报价文件送至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8室(泰州市凤凰东路51号),届时将安排现场开标。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暂时工程、装置费、资料、劳务、运送、管理费、赢利、税金等直至交给询价人运用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