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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时间: 2024-07-03 13:24:38    来源: 爱游戏app官方    作者: 爱游戏app官方网站    阅读数: 31 次

  近年来,电动车因其经济、便捷、环保、节能等优势,已成为许多城镇和乡村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然而,不当充电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也频频发生,集中反映了电瓶车消防安全治理的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不断普及,我市电动汽车的数量也持续不断的增加。但充电设施布局不合理、未形成面向不同用户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充电设施商业模式尚不成熟、配套政策不健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建议:

  全面了解我市电动车总量及分类、停车场规模及布局、充电设施的数量、类型、布局、运行等基本情况。同时对我市现有充电设施与电动车的适应情况、电动车与充电设施发展的矛盾原因,以及城市充电设施规模、布局与推广应用等情况做全面深入分析。

  我市老旧小区建造时间早,硬件设施落后,目前的充电设备已经日渐满足不了居民生活所需,居民不得不想方设法给电动车充电。每栋楼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私拉电线现象,居民从家中、楼道内拉出长长的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看似省事,却存在诸多安全风险隐患。有关部门依据真实的情况,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基础上,将电动车充电设置这一项目纳入整体工程,结合社区的实际和居民群众的需求,增设电动车的集中充电桩,对有条件改造空间的,切实推进充电桩建设,既方便居民,又解决了电动车发生火灾的隐患,为老旧小区居民定制改造“专属方案”。

  未来建设的小区或公共场所应在报建过程中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规划审批中,并在验收时作为必备配套条件之一。

  对居住地块开发,将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内容纳入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明白准确地提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必须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专用固定停车位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的地方和用电容量)”等的要求,确保新建小区方便安装充电桩。并在后续的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阶段严格要求,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确保新建小区充电桩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科学布局,提高充电设施密度和广度。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考虑、科学推进。结合市发展实际,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做好与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以及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交通、国土空间等规划的衔接,并根据经济社会和电动汽车发展的真实的情况,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加快在公园、体育场馆、宾馆、大型商场停车场,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专业营销(4S)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地的充电桩布局速度。同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新能源充电桩APP,便于车主合理的安排车程,寻找充电桩。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承担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补贴力度,推动充电设施有序发展,形成有利于消费者的服务价格体系,先期通过服务指导价规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形成规模效应后逐步放开价格指导,通过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管理、服务费备案等方式,引导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简化审批手续。积极落实国家、省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审批环节的要求,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用地集中式充换电站在办理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时,应简化建设审批流程,推进项目尽快实施。

  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安全管理部门研究制定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电力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加强消防监督检查。

  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

  “十三五”时期,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充电技术、设施规模、标准体系、产业生态等方面均取得很明显的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国充电设施规模达到261.7万台,换电站1298座,服务近8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为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在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同时,仍有许多明显问题不容忽视。以济南市为例:部分存量小区电力改造施工协调难度大,没办法实现固定车位建桩;公共充电设施发展不均衡,城市公共充电场站冷热不均;充电平台数量多,多平台启停及多渠道支付尚未全方面覆盖,充电路径规划、站桩导航功能不完善,用户找桩难、找桩慢,充电的便捷性仍需提升;部分充电桩运维不及时,缺乏充电保障预案,节假日高速公路充电排队长问题日渐凸显;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安全管理责任、管理机制亟待完善。为此有必要逐步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相关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维中存在的问题,助力电动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交通与能源行业是我国碳排放“大户”,充分的发挥充电设施交通与能源桥梁作用、加强车网高效互动、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对于服务双碳目标,推动新能源汽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具备极其重大意义。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加快车网互动技术创新、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地推进试点示范,鼓励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因此我的建议1、在居民社区发展必要的充电建设安装。私家车是未来交通电动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领域,2021年12月新能源乘用车领域的市场渗透率达到20.6%,居住社区充电需求日益凸显。应该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和责任落实,要求物业等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努力配合。既有居住社区要积极开展充电桩改造,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落实配建要求。预留安装条件的标准是要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要加强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2、加强在德州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对于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建议加快补齐建设短板;对于高速公路充电桩,建议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对于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建议加快配建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鼓励对外开放。

  “十三五”以来,我市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下,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全市充电桩“十三五”规划,积极引进国内充电桩市场规模第一的强企特来电,稳步推进建设了一批充电基础设施。截至2022年3月底,我市共建成各类电动汽车充电桩3300余个,其中公共桩1750余个,专用充电桩790余个,私人充电桩760余个。

  (一)主要建设企业。根据全面摸底调查及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德州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共6家,分别为特来电、国家电网、海汇德、IE充电云、星星充电、任我充。其中,建设数量较多的为特来电和国网德州供电公司。2016年3月,市公共汽车公司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与国内充电桩市场规模第一的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组建了德州公交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实现“地方国企+上市民企”强强联合。2021年经股权变更由交投控股,更名为德州交投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网德州供电公司依托国网智慧车联网平台,在我市高速服务区、大型商场、社区等充电需求旺盛的区域布局建设了一批充电基础设施。

  (二)建设数量。根据摸底调查数据,截至目前,我市共建成各类充电站约260余个,共包含3300余个充电桩,保有量位居全省第9位。其中,德州公交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建了充电站171座,包含充电桩2036个,以交流慢充桩为主,功率以7KW居多。国网德州供电公司投建了充电站67座,包含充电桩514个,以直流快充桩为主,功率以120KW、60KW居多。其他的还有海汇德、星星充电等企业零星建设的充电桩。

  (三)主要分布区域。全市13个县市区中,以中心城区、乐陵市、陵城区居多,分别有1151、597、269个。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在全市境内16个高速服务区和各县市区主城区布局建设了一批直流快充站。2021年12月德上高速武城、夏津停车区4座高速充电站的建成,标志着我市境内高速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另外全市32个公交场站布局建设了电动公交车集中式充换电站,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绿色低碳乘车出行。

  (一)坚持规划引领。为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电动汽车的健康加快速度进行发展,2016年11月,由我委牵头组织,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了《德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相互连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充电设施服务体系逐渐完备,充电服务的品质和效率明显提高,德州市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出行。

  (二)坚持齐抓共管。2020年3月,我委联合市住建、财政、自然资源、交通等16部门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逐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德发改基础〔2020〕113号),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提出到2022年底,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3520个以上。明确新建居住小区应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并预留足够的用电容量,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要求加快公共停车场、旅游景区、公交、物流、环卫等公共领域各类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10月,联合住建部门对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和规范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德发改基础〔2020〕572号)。

  (三)坚持创新突破。一是积极探索居民小区“统建统营”建设模式。指导推动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茂家园优质小区率先完成了省内首个居住区充电桩“统建统营”示范建设,首批建设了28台智能有序交流充电桩,开创了居住区充电运营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存量小区充电桩安装难、充电难等难题。二是积极探索停车和充电融合建设模式。积极推动德州交投集团实施了德州静态交通“智慧系统”改造工程,通过智能化规范管理与智慧停车、智慧充电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创新解决了老城区三八路等路边停车与充电的难题。三是积极探索建设高标准低碳充电站。2021年12月,德州交投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成德州城市交通停车综合服务中心充电站,成为德州市第一座光、储、充一体的低碳公交充电站。2021年12月,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在禹城市建成德州市首家电动汽车充电驿站,站内封闭管理,门口道闸只对绿牌车辆自动识别抬杆,安装6台共计12个充电枪,车棚上面安装43.2千瓦光伏发电板,40平方米的休息室内饮水机、电视等配套设施齐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职能分工,各负其责,扎实推进,统筹做好“十四五”期间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全方面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上的水准。同时积极对接国内有实力的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在市场化竞争模式下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运营模式,基本形成德州市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出行。

  2020年3月12日,市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等16个部门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逐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德发改基础〔2020〕113号)。我们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推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新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所有新建居住小区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并预留足够的用电容量,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关于已建居住小区充电设施。我们积极推动已建居住小区,结合实际需要和场地建设条件,配建特殊的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或委托的建筑设计企业,及时提供对应图纸资料,积极努力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征求居民意愿,实事求是,在有条件的小区加装充电设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确保充电桩的利用率。